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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浓缩苹果汁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
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3.1所定义的浓缩苹果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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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
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
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
GB 10789 饮料通则
GB/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
GB/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
GB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(浆)卫生标准
GB/T 18932.18—2003 蜂蜜中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-紫外检测法
SN/T 2007—2007 进出口果汁中乳酸、柠檬酸、富马酸含量检测方法
高效液相色谱法
GB1078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浓缩苹果汁 apple juice concentrate
以苹果为原料,采用机械方式获取的可以发酵但未发酵,经物理方法去除一定比例的水分获得的浓
缩液,不得添加食糖、果葡糖浆、梨汁或其他果蔬汁等原料。
3.2
花萼片 calyxes
在加工过程中,苹果花萼被机械性破碎后混入到最终产品的碎片。
3.3
焦片 burnt pieces
在加工过程中,由于控制不当造成产品焦糊而混入到最终产品的黑色片状物。
按产品组织形态分为:浓缩苹果清汁和浓缩苹果浊汁。
GB/T 18963—2012
苹果应成熟、洁净、无落地果,腐烂率小于5%。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
的要求。
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 1 感官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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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 2 理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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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8963—2012
应符合GB 17325 的规定。
允许通过物理手段,回填从苹果中获得的天然香料。
本标准中所用的水,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,均应符合 GB/T 6682 的要求。
本标准中所用的试剂,在未注明规格时,均指分析纯。配制的"溶液",除另有说明外,均指水溶液。
检测用样品,除测定可溶性固形物、可滴定酸、花萼片和焦片数外,其余检测项目均需使用6.2所制
备的试样。
6.2.1
浓缩苹果清汁试样:用水将浓缩苹果清汁样品稀释至可溶性固形物为11.5%。
6.2.2
浓缩苹果浊汁试样:用水将浓缩苹果浊汁样品稀释至可溶性固形物为10.0%。
按照送果车辆总数的5%进行抽样,每车30 t 以内抽40 kg,30t 以上抽60 kg,
将随机抽取的加工
用苹果进行混合,再称取5 kg~10 kg 进行检验。
称取苹果的总质量,然后将腐烂部分全部剔除并收集、称量,计算腐烂率。
按式(1)计算:
style="width:1.94669in;height:0.52668in" /> …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式中:
X — 原料苹果的腐烂率(质量分数),%;
m₁—— 原料苹果腐烂部分的质量,单位为千克(kg);
m₂— 原料苹果样品总质量,单位为千克(kg)。
称取浓缩苹果清汁或浓缩苹果浊汁约60 g,
置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。在自然光下或者相当于自然
光的感官评定室,用视觉鉴别法观察与鉴别。
分别称取混合均匀的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1)和浓缩苹果浊汁试样(6.2.2)约60
g, 用嗅觉鉴别
GB/T 18963—2012
法鉴别香气,用味觉鉴别法鉴别滋味。
按 GB/T 1214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按 GB/T 12456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6.7.1.1 减压吸滤瓶。
6.7.1.2 过滤漏斗:过滤网直径33 mm, 筛孔尺寸0.180 mm。
称取浓缩苹果浊汁样品200 g
于烧杯中,连接过滤漏斗和减压吸滤瓶,将该样品倾入过滤漏斗的过
滤网上,减压过滤。用水分数次冲洗烧杯,将洗液倒入过滤漏斗,并冲洗过滤漏斗内壁。用镊子取出滤
网,直接或用放大镜观察并计数过滤网上的花萼片和焦片。
按式(2)计算:
式中:
style="width:1.62667in;height:0.50666in" />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(2)
Y— 浓缩苹果浊汁试样中的花萼片和焦片数,单位为片每百克(片/100 g);
n—— 测定时试样中花萼片和焦片的片数,单位为片;
m— 测定时称取试样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分光光度计:备有1 cm 比色皿。
吸取混合均匀的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 1),用1 cm
比色皿,以蒸馏水为参比,在波长625 nm 处
测定其透光率。
吸取混合均匀的浓缩苹果浊汁试样(6.2.2),用1 cm
比色皿,以蒸馏水为参比,在波长650 nm 处
测定其透光率。
浊度计:精度0.1 NTU。
GB/T 18963—2012
浊度计在使用前,需用标准溶液标定仪器或经定期用标准溶液标定后的标准板校准,以达到该仪器
的测量精度。
当浊度计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时,将不含有气泡的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
1)移入样品管至刻线,测
定其浊度值。
6.10.1 仪 器
分光光度计:备有1 cm 比色皿。
6.10.2 试 剂
无水乙醇(99.5%,体积分数)。
6.10.3 分析步骤
取一份浓缩苹果浊汁试样(6.2.2),加入等体积乙醇,混匀,静置30 min,
用滤纸过滤。取适量滤 液,注入1 cm 比色皿中,以蒸馏水为参比,在波长430 nm
处测定其吸光度。取三次测定的平均值报告
结果 。
6.11.1 仪 器
6.11.1.1 水平离心机:转速不低于3000 r/min;
离心管套管上口圆心与离心机圆心间距14.5 cm。
6.11.1.2 具刻度锥形离心管:10 mL, 精度±0. 1 mL。
6.11.2 分析步骤
分别量取两份10 mL 浓缩苹果浊汁试样(6 . 2 .
2),注入两支锥形离心管中。调整离心机的转速为
3000 r/min,离心试样10 min 。
取出锥形离心管。读取锥形离心管底部的不溶性固形物的体积。
6.11.3 结果计算
按式(3)计算:
式 中 :
style="width:1.87321in;height:0.61336in" />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(3)
Z — 浓缩苹果浊汁试样中的不溶性固性物(体积分数),%;
V,—— 测定时量取试样的体积,单位为毫升(mL);
V₂—— 测定时读取试样不溶性固形物的体积,单位为毫升(mL)。
按 SN/T 2007—2007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GB/T 18963—2012
按GB/T 18932.18—200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按GB/T 1214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。
6.15.1 试剂和溶液
6.15.1.1 乙醇(96%,体积分数
6.15.1.2 浓盐酸。
6.15.1.3 酸化乙醇:吸取1 mL 浓盐酸加入100 mL
乙醇(96%,体积分数)中,混匀。
6.15.2 分析步骤
取一份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1),加入两份酸化乙醇(6.15.1.3),轻轻上下倒置混合三次,静置
15 min,如有凝胶或絮状物出现,则果汁中含有果胶。反之,则果胶试验为阴性。
6.16.1 试剂和溶液
碘标准溶液[c(1/2I2)=0.005 mol/L]:按 GB/T601
配制。制备时间超过3个月后,应用1%的淀
粉溶液检查其效果,如显深蓝色,可正常使用,否则应重配。
6.16.2 分析步骤
吸取20mL 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1)于50 mL
烧杯中,加热至70℃,冷却后加入碘标准溶液
1mL,
观察其显色反应。如显蓝色,则有淀粉;显棕色,则有少量淀粉;显黄色,则无淀粉,即为阴性。
6.17.1 仪器
6.17.1.1 浊度仪:精度0.1 NTU。
6.17.1.2 电冰箱。
6.17.1.3 水浴锅。
6.17.2 分析步骤
取不含有气泡的浓缩苹果清汁试样(6.2.1)移入样品管至刻线,测定其浊度值(试验前)。再取
50mL 该试样放入100 mL 烧杯中,置于水浴锅(沸水)加热3 min
后,取出烧杯立即放入自来水槽中,
并加以搅拌,使之迅速冷却至室温。随后,将烧杯放入4℃的冰箱中,静置12h,调整试样可溶性固形物
含量为11.5%,再测定该试样的浊度值(试验后)。
6.17.3 结果判定
试验前后两次浊度值之差小于等于1.0 NTU 即为稳定。
GB/T 18963—2012
7.1.1 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次。
7.1.2
每批产品取样分三次进行,在灌装过程中:分别在第一个包装灌装完后、中间包装灌装完后和最
后一个包装灌装完后取等量样品,混匀后分装。
7.1.3 对无菌灌装产品,每次取样最少两个无菌袋。每袋不少于1 L。
7.1.4 对于非无菌灌装产品,可用样品瓶取样。每次取1瓶,每瓶不少于2 L。
7.2.1
浓缩苹果清汁出厂时,应对感官要求、可溶性固形物、可滴定酸、透光率、浊度、乳酸、富马酸、羟
甲基糠醛、果胶、淀粉、稳定性、展青霉素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菌进行检验。
7.2.2
浓缩苹果浊汁出厂时,应对感官要求、可溶性固形物、可滴定酸、花萼片和焦片数、色值、透光率、
不溶性固形物、展青霉素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和酵母菌进行检验。
7.3.1 型式检验项目为5.2~5.4规定的全部项目。
7.3.2
一般情况下,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亦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原料、工艺、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;
b) 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c) 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别时。
7.4.1 检验指标全部合格时,判整批产品合格。
7.4.2
检验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,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,以复验结果为
准。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,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。
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有关规定。
8.3.1 浓缩苹果清汁宜在4℃以下贮存,可在常温条件下运输。
8.3.2 浓缩苹果浊汁宜在一18 ℃以下冷冻贮存、运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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